2008年11月6日 星期四

Prop 8:歧視男同性戀、女同性戀是合法的?

美國總統大選揭曉了,不過我比較急著想看加州公投第八案(Prop 8)的結果。

Prop 8是個蠻有意思的公投題目,它希望將婚姻限定為「一個男人與一個女人的結合」,也就是大家所認知的,反對同性戀結婚。

加州在此之前是同性戀可合法結婚的州,由於最高法院後來也判定,規定同性戀不得結婚是一種歧視行為。

但反對同性戀最力的宗教團體大串連,包括摩門教、保守基督教派、天主教等都紛紛支持通過這次的Prop 8公投。有的說法是以後小學會教小朋友男男結婚、或女女結婚是OK的。

這點的確擊中很多父母親的要害(包括我)。很多人或許不忌諱同性戀結婚,但若學校老師也這麼教,會不會導致小朋友性別觀念錯亂呢?請看以下這則有趣的廣告(尤其是天真小女孩跑回家跟媽媽說:原來以後我可以娶公主ㄟ那段):



但無論如何,正反雙方在選前較勁很嚴重,今天結果出來了,52% vs 48%,贊成禁止同性戀結婚的一派贏了。

輸的一方已經準備向法院提出作廢該公投結果的官司,看來還有得打。

「This was a classic case of a majority using its power of numbers to discriminate against a minority group.」(全文

這句說得很好,這是典型多數暴力歧視少數族群的案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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